一、实习目的
顶岗实习是工科高职教育最后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顶岗实习,对学生进行生产技能和安全、纪律教育,在实习中注重学生公关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的培养与锻炼。使学生在工程实践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学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即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等,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也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高职人才积累经验。
二、实习要求
1、服从安排。服从接待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工程技术人员和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实习任务。
2、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每位实习生必须熟悉本计划提出的实习内容与具体要求,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和接 待单位提出的实习纪律要求,籍以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3、安全第一。注意工作安全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若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工作要求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地点。不准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若有违纪行为,按学院规定和接待单位规定处理。
5、虚心请教,团结协作。虚心向实习指导老师请教,尊敬指导老师,虚心听取意见,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积极主动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同时与实习单位职工搞好团结。
6、勤于思考,不断总结。实习生必须认真写好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并请接待单位的指导老师填报实习鉴定表。
7、实习周记每天不少于300字;顶岗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实习结束时,同时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周记手写汇编稿。
三、实习班级、时间和方式
1、实习班级:13级建筑系
2、实习时间:2015年12月20日~6月30日。返校时间下学期通知,回校参加毕业典礼等。
3、实习方式:实习由学生本人申请并联系实习单位,或由建筑工程系联系和安排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和教师共同指导下,完成实习任务。顶岗实习以分散的形式进行。原则上建筑工程系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特点需要联系适合自己发展的实习单位。
四、实习内容与具体要求
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以下几个项目中选一项进行。
(一) 施工单位顶岗实习
1、了解施工项目概况及招投标过程。
2、了解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与方法。
3、了解定额手册的使用方法和工程概(预) 算的编制过程。
4、了解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5、熟悉相应顶岗工种的基本要求,并初步掌握1~2个工种施工的基本技能。
(1) 土方施工:了解人工开挖常用施工方法,了解土方机械施工方法。
(2) 砖石工:熟悉砖石材料的规格、分类和质量要求,熟悉砖、石砌筑的基本要求。
(3) 模板工:了解混凝土工程对各类模板的要求,熟悉模板的安装程序及质量要求,了解模板的拆除。
(4) 钢筋工:熟悉钢筋的加工工艺,了解钢筋加工设备的构造和工作原理,了解钢筋的按设。
(5) 混凝土工:了解混凝土的配制,熟悉混凝土的浇注和养护,了解装配式构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施工特点与施工方法。
6、根据实习单位的安排,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文秘、服务等某一方面的实际工作。
7、编写实习报告。
(二)、校企合作单位顶岗实习
主要在河南省十几家建筑公司,主要水、电、暖三方面实习。
五、实习组织工作
(一)实习工作程序
1、准备。实习开始前1周,由学生自主联系并落实实习单位,或由建筑工程系帮助联系和落实实习单位,并且安排好实习指导老师,明确相关职责。
2、反馈。在实习开始一周内,请实习生把自己想进的单位或者根据系部提供单位名单选择,并打电话给实习指导老师通报实习到位情况,听取指导老师意见,同时寄给单位接收函,并留下自己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果实习后电话和地址有变动,请及时主动告知指导老师,便于系办掌握和随时抽查。
3、实习过程。主要请接待单位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按计划安排和要求进行实习,并予以督导、检查和协助解决学生实习中的问题。要求学生应用已学知识,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并在征得现场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亲自参与操作。在实习期间必须和所在单位专业人员或负责人进行一次及以上座谈,听取社会和行业内人员对我院专业人才的要求和期望,对我系专业教学的建议等,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以便建筑系及时检验教学质量和效果,不断改进教学与管理工作。及时填报顶岗实习管理系统的数据,学生实习期间,每周写出实习周记,指导教师及时批改。
4、考核。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鉴定表,实习周记。有实习单位签字盖章后带回交指导老师审核,由建筑教研室结合学生在实习中日常表现、顶岗实习管理系统的情况、企业指导教师的反馈情况等评定实习成绩。
(二)实习业务指导
1、由学生所在实习单位确定业务指导老师,建筑工程系同时确定责任指导教师。
2、指导老师配备原则。每40名学生配备一名责任指导老师。实习指导责任老师负责管理本组学生顶岗实习问题上 的问题;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解决学生实习中的问题。
3、指导老师职责。责任指导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积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工作,与学生常沟通、常交流,关系他们的业务锻炼、能力培养。提醒实习中注意事项。定期检查实习进度,反馈实习意见,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4、指导教师至少每周应与实习生所在单位或与实习生本人联系一次及以上,并做好记录。
(三)实习组织领导
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加强对实习进程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实习过程各环节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见附件1。
六、注意事项
1、切实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2、严格遵守实习纪律,自觉遵守接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一切服从接待单位的安排和指挥。
3、尊重接待单位或部门的干部、职工,虚心向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学习、请教,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
4、未经领导许可,严禁擅自离队外出,实习期间不准请假。
5、发扬雷锋精神,树立团结友爱、艰苦朴素作风,处处讲文明礼貌。
七、顶岗成绩评定
岗位实习成绩(含实习单位评定成绩和校内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
顶岗实习成绩评定要求:
1、每位同学积极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凡有未及时完成的,警告一次,相应成绩降低一个等级,但仍需在15日内补齐;出现第二次,取消实习成绩。
2、实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一律作不及格处理。
(1)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2)引起重大责任事故者;
(3)参与或策划违法及重大违纪行为者;
(4)表现极差,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附件1
成立建筑工程系2016届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琪
副组长:李秋丽、 王舜
成员:王书章、石丽娜、熊小渊、豆银霞、郭加加、鲁海霞、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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